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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经济技术学校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06.09 阅读次数: 2499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

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学校应急方案的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等)

应急办公室、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管理部门、隔离区管理

2.校内信息疫情报告制度

日报告制度:每日信息报送制度

零报告制度:24小时内,即使没有出现新病例,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

寝室长(寝室第一报送人)——班长(班级第一报送人)——班主任(班级负责人)——年级部(高中)主任(年级第一报送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责任报告人)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

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

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㈠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Ⅱ级(重大)事件,要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时报告。

㈡信息报送时限及程序

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中,学校及时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㈢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1.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晨午晚三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2.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3.落实“消毒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毒记录表。

4.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5.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6.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进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7.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具体防控方案、防控培训演练、学校两案九制、健康排查、严格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环境整治、物资储备。

两案九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九、流程处理

㈠发热处理流程

1.可能发现发热地点及处理要求:

晨起家中,家长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由家长陪同去医院,途中均需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

学校门口,学生在指定区域,不得接触他人。负责体检值班人员迅速与班主任任联系,班主任到达现场,及时联系120车辆专车接离,家长能在一个小时内到达由家长陪同,否则由班主任陪同。

班级门口或上课过程中,由班长(副班长),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陪同到临时校内隔离室,按相关流程处理。

寝室内,由寝室长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告班主任,其他时间(夜间)报告值班老师,相应人员负责把学生带至临时隔离室。

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2.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度,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鉴定管理。

3.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4.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5.结果判定

①普通发热,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值班老师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陪同学生返校,叮嘱学生按时吃药,注意休息。

②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热学生需要集中医学隔离和进一步检查,值班老师上报应争办公室及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做好解释安慰工作,值班老师返校。

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通知卫生部门,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在班级和密切接触者采取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查验复课证明后方可复课。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㈡病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㈢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2.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3.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5.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县教育主管部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

㈣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㈤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㈦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寄宿制中小学校参照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1.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一般防护服、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开胶鞋、防水靴套等

2.晨午检物品:红外线额温枪(每班至少1把)、耳温枪、水银体温计(每个宿舍至少1个,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电子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

3.消毒用品: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4.消毒器械: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高温(蒸汽或煮沸)清洗消毒设备、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中小学校(幼儿园)临时隔离室设置相关说明

㈠设置目的

迅速将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与其他师生进行有效隔离,等待救护车接送至专门医院就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传染扩散。

㈡处置过程及要求

校园内(或校园入口)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患者时,学校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规范随即将患者安置到临时隔离室,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做到:

1.有专人专管;

2.做好患者记录;

3.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好个人防护;

4.对患者曾接触场所及时开展严格规范化消毒;

5.做好疫情报告、开展后续相关的疫情防控、相关场所的通风消毒、相关人员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总结经验教训等工作。

㈢临时隔离室设置要求

1.保证单人单间;

2.远离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最好设在距离学校大门不远处(也可搭建临时板房)。临时隔离室外围应设警戒线或明显标志;

3.宜选择通风良好房间;

4.临时隔离室内参照准备必要的物资储备,如医用防护服、医用N95口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专用药品、体温计、紫外线灯、消毒液、座椅、床及简单的床上用品等;

5.临时隔离室内规章制度上墙;

6.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及时消毒;

7.确保按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化操作,严防二次感染和交叉感染;

8.临时隔离室使用面积无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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